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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规范司法行为在促进基层检察院发展中的作用
时间:2015-05-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曹建明检察长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讲话中指出,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也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重要抓手。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是检察工作的基础,其行为规范性的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规范执法的总体水平,还直接关系到检察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和群众公认度。基层检察院如何规范司法行为,笔者结合实践中查找出的问题,以及应对薄弱环节时,杭锦旗检察院在规范化建设中如何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基层检察院检察工作发展做简要浅析。

  一、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规范司法行为,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规范司法行为,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在规范司法行为层面,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深入推进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专业化检察队伍为保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

  (二)规范司法行为,是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的必要举措。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对司法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不仅要求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还期待对司法活动的主动参与和监督;不仅要求提供实体上的司法保障,还要求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和服务。基层检察院只有通过大力加强检察活动规范化建设,主动开展和完善检务公开工作,才能真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规范司法行为,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紧迫要求。规范司法行为,要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过硬”要求,切实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战略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检察改革、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推荐机制,抓好法律监督能力、自身监督制约机制、自身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二、当前规范司法行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检察机关专业人员匮乏。队伍专业人员明显不足,而且年龄偏大,我院现有人员49人,平均年龄38岁。有的检察官知识面较窄,对刑事法律相对比较熟悉,对民商事等其它法律知识了解不深,办理涉及高科技、新类型犯罪案件和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业务能力不强。在信息技术日益发达和新媒体日益受到追捧的条件下,信息技术人才匮乏,这就影响了职务犯罪的侦查手段、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知晓率的进一步提升。

  (二)检察宣传力度不大。“检务公开”还没有真正深入到群众中去,使得检察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工作情况还不能被人民群众普遍了解。

  三、近年来规范司法行为的措施和成效

  杭锦旗检察院在新一届党组的带领下,以服务大局为目标,大胆构思,勇于创新,积极探索规范化建设在促进基层检察院检察工作发展的途径和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深化检务公开,推行阳光检察。近年来,杭锦旗检察院自觉坚守“以公开促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拓展了检务公开范围、健全检务公开机制、加强检务公开保障、强化检务公开效果,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一是开通微信、微博和门户网站,通过开展“检察大走访”、“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和法制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向社会主动公开检务,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检察职能和新动态,取得了更多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二是整合检务公开大厅和案件管理中心,把具有单一功能的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成为集公开、服务、监督、便民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配备滚动屏、触摸屏、LED显示屏等专用显示屏将检察工作人员全部照片、职务职责、工作流程、检察工作重大决定部署和工作思路安排等信息公开,让群众及时了解检察职能、业务流程,便于群众监督。三是推行“检察长接待日”,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受理、分流、办理并反馈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办案。利用自治区院统一研发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严格了网上办案流程,统一规范了各类文书的格式,使各项执法活动均处于一个比较严密的监督下,有效地避免了执法活动的随意性。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考核。以规章制度管人管事,加强纪检监察督查,对各项制度进行认真梳理、修订、补充、完善,为干警提供学习场所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推行干警个人实绩档案,探究计分制的管理制度,规范干警的日常行为和办案行为,规范日常考评与管理。

  (四)强化外部监督制约,主动汇报工作。建立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长效联系机制,由专人负责定期向大人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我院的检察工作动态,收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规范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行为的建议

  (一)端正执法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检察机关担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要搞好法律监督工作,首先自身要过硬,要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此,必须进一步端正执法指导思想,强化执法为民的理念,大力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公正执法水平。一要依法加强对检察官的教育,特别要不断加强对检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检察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执法为民意识;二要把提高检察干部的业务素质摆到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在提高干部科学文化知识水平的同时,着力提高岗位技能和执法水平,针对不同层次干警的执法需要和实践中遇见的问题,积极开展法律培训和专题辅导讲座,及时组织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交流执法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提高学习效果。积极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培训和竞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二)加大宣传力度,深化检务公开。大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宣传,从广度和深度上扩大影响。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宣传检察机关的性质和检察工作,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检察工作,取得社会对检察工作的更多关心支持。同时要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把检察活动置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以便有效的开展检察工作。

  总之,规范司法行为,要从从保障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规范执法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讲话和中央政法委的部署上来,统一到高检院新部署和要求上来,要重视对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抓出成效,使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真正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改革开放创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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