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鹏飞(党组书记、检察长)
主持全面工作。
包彩霞(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因市院挂职,暂不做分工。
杨 燕(副检察长)
协助淡鹏飞同志工作,分管第二检察部。
董 富 (副检察长)
协助淡鹏飞同志工作,分管第三检察部、
司法警察大队,负责数字检察、普法宣传、市域社会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
郝 欢(党组成员、旗纪委监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持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巴日斯(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协助淡鹏飞同志工作,主持政治部工作,分管检务督察、包联驻村工作,
负责党建、统战、共青团、意识形态、保密、深化改革等工作。
贺小春(检委会专职委员)
协助淡鹏飞同志工作,分管第一检察部、办公室、
检务服务中心,负责工会、妇女、创城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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