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标兵纪实
近年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创建“文明高效机关”活动,以争创自治区级文明单位为目标,用检察文化“软实力”打造检察工作“硬品牌”履职尽责彰显机关新作为,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强监督、优服务,使文明创建工作硕果频结: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全区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先进集体”等多项殊荣。分别获得自治区、市、旗级表彰的检察人员共52人次。 2017年底,该院被评为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取得新业绩。
一、高度重视 夯实创建基础
该院成立了检察长为组长的精神文明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统一配合参与,全院上下齐抓共创的格局,促使广大干警个个关心创建,个个支持创建,个个参与创建,制定出全院文明创建工作总体规划,提出创建活动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工作推进表,并将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部门进行具体落实,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收集资料归档,记录创建成果,切实形成了“人人重视个个参与,全面收益”的创建局面,营建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
二、建设队伍 树立文明形象
一直以来,该院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听英模事迹报告会、学习正反典型案例、上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学习两会精神、十九大报告、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先后在全体干警中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学习教育,不断用科学理论武装干警头脑,坚定干警政治立场,增强党员宗旨意识。始终以党建为统领,提升创建文明单位的水平,以党建促文明创建,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检察工作上水平。
三、文化培育 凝聚精神力量
在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办公大院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标语随处可见。该院按照“美观大方、整洁和谐”的原则,对办公场所进行了美化绿化,对办公大楼进行了精心的布置,在办公楼大厅、停车场、楼道、等地方,张贴文明标语,挂置温馨提示牌,在每个角落都注入了文化元素,营造了浓郁的文明气息。优美的环境与文化的融合,使全院充满生机,富有人文韵味。不断提升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和公信力,更为文明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根基,形成了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随着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耳濡目染,“崇法尚德,致公为民”的理念已悄然根植心中,而理念又转化为服务发展、执法为民的自觉行动,推动着杭锦检察工作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该院党组一班人并没有满足现状,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越祖琨表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标兵不只是一个目标的实现,更是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的一个新起点,今后,杭锦旗人民检察院还要向着全国文明单位这个精神高地冲刺。”在文明创建的道路上继续谱写新的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