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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检察院有偿院歌征集
时间:2019-01-11  作者:  新闻来源:杭锦旗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一、征集时间 

  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3月8日。

  创作要求

  1.体现检察工作特色、服务理念、价值追求和干警同心协力、努力拼搏的精神风貌;

  2.体现杭锦旗地域文化特色,激情澎湃,富有朝气,格调高雅,易于传唱;

  3.提交词曲创作完稿音频小样,须同时提交创作说明。

  投稿要求 

  应征作品包括纸质稿件和电子文档。稿件请寄送至杭锦旗人民检察院政治处,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813314558@qq.com,电话:0477-6638890;17614773342。

  二、评选办法

  本次“杭锦旗人民检察院院歌”征集活动,将成立院歌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分三个阶段进行评选: 

  第一阶段

  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筛选评议,选出5件入围作品,并对入围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阶段

  根据评委会的修改意见,入围作品经修改完善公开展示,在“鄂尔多斯杭检在线”微信公众平台上由社会投票评选; 

  第三阶段 

  院歌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选委员会的意见和社会投票评选情况,最终选定“杭锦旗人民检察院院歌”。

  四、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为有偿征集。被确定为“杭锦旗人民检察院院歌”的作品1个,给予奖金3000元;创作奖2个,分别给予奖金1000元;优秀奖2个,分别给予奖金500元。

  五、注意事项

  1.来稿须署名“杭锦旗人民检察院院歌征集”字样,来稿注明创作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来稿一律不退,不计稿酬,请作者自留底稿,因作品抄袭、侵权或一稿多投引起的法律纠纷,其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3.被确定为“杭锦旗人民检察院院歌”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修改权及全部使用权归杭锦旗人民检察院所有。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属杭锦旗人民检察院。

  备注:

  1.5件入围作品均可获得一期在“鄂尔多斯杭检在线”微信公众平台的推广机会,增大作品在政法系统粉丝受众的曝光度。

  2.所有投稿作者都可收到由杭锦旗综合管理办公室出品的礼物一份。

  3.入围作品作者均将受邀参加杭锦旗检察院院歌MV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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