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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检察院专题学习《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
时间:2025-1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11月24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召开集中学习会,专题学习《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专项考核办法(试行)》、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及自治区专项考核办法工作指引等。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淡鹏飞主持,全体检察人员参加。

会议强调,要将维稳责任融入“四大检察”职能。把维护稳定的要求贯穿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职能中。在刑事检察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公益诉讼检察中,聚焦法定领域,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要用好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实现监督办案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要践行“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推动矛盾纠纷的法治化、实质性化解。通过公开听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下一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为遵循,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实际成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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