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忠诚公正、争创一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持续推动,护航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2年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2年,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4件71人(上期结余1件1人),批准和决定逮捕25件52人,同比下降23.81%,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10件20人,不捕率27.78%。
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中,涉嫌组织卖淫罪批准逮捕22人,占比42.31%;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10人,占比19.23%;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批准逮捕4人,占比7.69%;涉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批准逮捕3人,占比5.77%;涉嫌其他类型犯罪批准逮捕13人,占比25%。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中,较大占比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我院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60件332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86件243人,不起诉73件88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1人,不起诉案件同比上升37.74%,不起诉率26.59% ,同比下降4.73个百分点。
提起公诉案件中,涉嫌危险驾驶罪184人,占比55.42%;涉嫌组织卖淫罪41人,占比12.35%;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8人,占比8.43%;涉嫌交通肇事罪12人,占比3.61%;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9人,占比2.71%;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8人,占比2.41%;其他类型犯罪提起公诉50人,占比15.07%。不起诉案件中,涉嫌危险驾驶罪不起诉59人,占比67.05%;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不起诉9人,占比10.23% ;涉嫌其他类型不起诉20人,占比22.73%。
(三)侦查、审判监督情况
2022年,我院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件,介入公安机关引导侦查7件,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15人,对侦查活动书面提出纠正意见49件次;提出刑事抗诉案件2件,书面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3件次。
(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2年,我院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审结29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1.77%,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7.17%,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
刑事执行检察
2022年,我院监外执行检察制发纠正违法27件,制发检察建议14件;监内检察制发纠正违法19件,制发检察建议4件;财产刑检察制发纠正违法12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均采纳。暂予监外执行审查2次2人;收监执行审查2次2人;办理线索3件,全部办结。
民事检察
2022年,我院受理民事监督案件119件,其中,办理民事审判程序中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6件,提出检察建议24件,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2件,提出检察建议85件,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件;支持起诉案件1件;公开听证案件1件。
行政检察
2022年,我院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1件。其中,围绕食品监管不到位和道路安全隐患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0件;开展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共发现案件线索19件,均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并全部被采纳;办理行政审判程序中违法监督案件和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各1件;听证案件1件。
公益诉讼检察
2022年,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共摸排线索59件,立案56件,公开听证案件7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提出检察建议26件,资源保护领域提出检察建议7件,食品安全领域提出检察建议6件,其他领域提出检察建议20件。
未成年人检察
2022年,我院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件1人,涉及未成年人一审公诉案件3件3人;提起公诉1人,不起诉1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14 次,心理疏导4次,亲职教育3 次,通知法律援助 3人。
控告申诉检察
2022年,该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累计接待来访群众51次、人数58人,处理来电信访事项27件,处理群众来信10件,处理网络信访事项2件。受理控告、申诉案件22件,其中涉非公经济案件1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1件,其中救助未成年人5人,救助妇女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