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述廉报告
杭锦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贺小春
(2024年1月)
2023年,本人在旗委、市院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院内工作部署,带领第一检察部紧紧围绕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刑事诉讼监督、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职能,积极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2023年以来工作学习、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思想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年来,在认真组织开展好具体工作的同时,本人严格按照上级院和院党组的相关要求,不断优化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全面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一是强化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思想意识,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认真坚持工作、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使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不断提高。
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工作外禁令,力戒“四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遵守各项法规、制度,遵从检察职业道德,思想上筑牢拒腐防线,行动上认真履职、以身作则、勤勉实干。积极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填报三个规定相关登记表,以合格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同时在管好自己的同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注意管理、监督好第一检察部所有干警,经常对干警进行廉政提醒与谈心谈话,同时接受所有干警的监督。所负责的部门能够坚持检务公开,主动接受律师、当事人及其他人员的监督。
三是按照保密工作有关要求,积极参加保密培训、竞赛等活动,紧紧抓住保密工作管理环节,在电脑等软硬件管理以及在文件和与案件有关的事项的传阅、使用、存放、归档、销毁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院里保密相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刑事检察工作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有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办理审查逮捕案件59件94人,其中不批准逮捕19件37人,不捕率39.36%。办理审查起诉案件269件357人,不起诉48件65人,不起诉率19.58%,起诉209件267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7.09%,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均为100%。
2.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优化监督质效。通过常态化组织公检法联席会议的方式,有效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实。2023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1;发出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通知书72份;纠正漏捕漏诉16人;与公安、法院同堂培训5次,促进办案人员互联互通、互学互信。
3.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能动履职促进社会治理。一是激活检察建议动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对行政机关履职尽责不到位、行业治理乱象等,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等制发检察建议21份,均已整改落实。二是出台并积极落实《检察机关拟相对不起诉轻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管理工作办法》,对6名拟相对不起诉人犯罪嫌疑人启动参与社区公益服务程序,共捐助暖心公益项目300元,慰问困难群众4人次,参与创城工作4人次。
4.紧盯重点工作,助力刑检业务高质量发展。
(1)坚决严把“三口”,全面治理“三高”“两低”问题。一是制定《刑事检察“三高两低”问题治理统一行动方案》,成立“三高两低”问题治理统一行动领导小组,常态化落实案件分级提前预警机制。二是扎实推动“两项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摸排2020年至2022年公安机关办理的不予立案、立案后未移送等重点案件35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立案1件,制发纠违类检察建议1份。三是多措并举化解风险案件。实行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逐案审核、风险案件逐案上会工作模式,避免隐患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风险,今年以来无无罪、撤回起诉、免处案件。
(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注重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旗市场监管局在康恩贝药业和伊利甘草公司成立知识产权联络保护点2个,办理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件1件,开展专题宣传活动2次。
(3)实现案件办理多方参与,多措并举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一是主动做好诉前矛盾化解及刑事和解工作,加强对普通刑事犯罪案件矛盾调处的引导工作,促成刑事和解2件2人。二是能动履职,对3件3人进行自行补充侦查,为有效指控犯罪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大公开听证力度,对16起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1起案件开展网络直播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意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4)落实犯罪嫌疑人权益保障,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按照上级院工作部署,将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从审判阶段扩大到审查起诉阶段,结合认罪认罚程序适用及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除值班律师及自行聘请律师参与诉讼外,共指定辩护律师21件36人,律师辩护覆盖率达100%。
(5)以“三查融合”机制为驱动,推动刑事检察数字赋能。一是积极落实《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三查融合”办案机制的规定(试行)》的相关工作要求,指定专人担任线索管理员,形成线索发现、评估、分流、协作、反馈等规范有序的“三查融合”工作流程,共向本院其他业务部门移送线索32条。二是推广使用“监督挂案”和刑事诉前“两项监督”模型,排查线索50余条,调取评查件案件20余件,发现两项监督线索2条。
(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是从严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侵未审查逮捕案件6件6人,批准逮捕5人;侵未审查起诉案件7件7人,全部起诉。二是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逐案落实法定代理人到场、亲情会见、帮教、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制度。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案件5件8人;未成年人犯罪审查起诉案件6件10人,附条件不起诉3件3人,附条件不起诉率30%,无附条件不起诉后再起诉案件。衍生综合履职案件5件,综合履职适用率38.46%。
2.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推进未检业务一体化办理。一是针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5次,向旗文旅局、交管大队制发检察建议2份,建议全部被采纳并整改。二是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针对发现的未成年人监护人监护缺位的问题发出督促监护令17份,并对其家庭进行了集中教育指导。三是针对旗看守所羁押未成年人分类管理不当的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开展未成年矫正对象监外执行日常检察2次,针对存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件。四是打造杭检未检”微信小程序,通过推广和使用,深入推进具有创新特色的智慧未检新模式。五是依托引进的线上“云课堂”,线上线下一体推进未检普法宣传活动,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6次,自主拍摄的未检微电影荣获“全国检察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十佳作品奖。
(三)个人办案情况
2023年,本人共办理各类案件90件。其中一审公诉案件35件63人;审查逮捕案件16件27人;侦查活动监督案件26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1人;提前介入案件6件;一般预防及特殊预防案件16件。追诉、追捕漏犯8人,监督立案2人,发出检察建议8件。
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自觉。在学习中,粗线条、涉猎式和选择式的学习比较多,系统性学习投入的时间和经历不够;在寻根溯源、吃透要义、专业研究上下的功夫不够;在业务上,依靠经验指导办案较多,大多数时候满足于做好常规工作,缺乏创新和钻研意识。
二是在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方面。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有欠缺,特别是在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还做的不够。没有完全克服浮躁情绪,没有完全把精力投入到抓落实中。在攻坚克难上缺乏韧性,在研究新情况和解决新问题上的能力还比较欠缺。
四、今后的努力方向
一是要加强党性锻炼,树立责任意识。要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再学习、再认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增强政治上的敏锐性和鉴别力,做到政治上成熟、思想上过硬。
二是要发扬苦干实干的精神,扎实工作。要尊重和服从组织的意愿,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圆满完成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继续发扬苦干实干的精神,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三是要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调查研究水平。为了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自己必须加强学习,尤其是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进一步端正学习的目的和态度。与此同时,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立足实践,大胆创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和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树立“小院也有大作为”的思维,以办案质效为抓手,逐步转变单纯办案思维,紧跟当前检察工作新形势,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检察工作的新方向、新要求,自觉践行检察职能。对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形成的规律性东西多思考、多总结、多动手,将好的经验做法提炼精华宣传推广,逐步提升自身的综合业务素质,作一名合格的新时期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