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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杭锦旗人民检察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2 210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收入总表

、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杭锦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杭锦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向杭锦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接受杭锦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对对全旗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旗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和申诉。负责对检察环节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负责检察机关的检验鉴定和复检工作。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规划和管理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负责其他应当由杭锦旗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1.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下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

2.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工作(含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的刑事检察工作)。

3.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等。负责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

4.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协调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翻译工作。

5.办公室。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管理、后勤保障、政府采购和计划财务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检察技术等工作。

6.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锦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杭锦旗人民检察院本级预算,单位性质属于财政拨款行政单位。

(一)机构情况

我院内设机构6个,下设二级事业单位1个(检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治第一检察部检察部检察部法警队。 

(二)人员基本情况

我院填报2022年预算时在职人员4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28个(在编26人),事业编2个(在编2人),地方统一招聘财政供养文职人员1,书记员12人与报送2020年预算时相比政法专项编增加2人,分别为退休1人,统一招录公务员3人;地方统一招聘财政供养人员减少18统一划转回地方管理;书记员增加8人,分别为辞职2人,统一招录10人。政法专项编人员及事业编人员经费由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中保障,财政供养人员及书记员经费由项目支出办案经费中的劳务费中保障。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杭锦旗人民检察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1212.6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6.92万元,增加9.67%,增加主要是由于我院新考录部分公务员及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支出预算1212.6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6.92万元,增加9.67%,增加主要是由于我院新考录部分公务员及聘用制书记员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21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212.64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21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64万元,占比49.45%;项目支出613万元,占比50.5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构运转、办案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12.6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2.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098.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9.5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必需的专项经费。其中在职人员经费423.97万元;基本日常运行公用经费61.97万元办案业务费527万元业务装备经费8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25万,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39.5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7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无增减变动。

2.公务接待费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无增减变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无增减变动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97万元,比上年增加2.54万元,增长4.2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人员增加,相应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11辆, 价值281.25万元,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一般执法执勤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

2022年度,我单位项目支出总金额6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13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公开绩效目标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42.86%。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4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72.76%。未公开绩效目标的项目有4个,原因是属于涉密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敖日格乐        联系电话:17604773050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0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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