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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关于“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时间:2015-0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按照《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杭检发〔2014〕49号)以及自治区院《关于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的衔接深入推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的总体要求,经院党组会议研究,组织开展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民主生活会坚持整风精神,围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坚守职业良知、践行执法为民”主题,以加强党性修养为核心,以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主线,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院党组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切实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力武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整改领导班子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强化工作作风,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检察机关和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队伍。

  二、会前准备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习。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要在学深学透规定内容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深刻认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内容和方法,切实增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广泛征求意见。紧扣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着重听取党员、群众和基层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性、纪律、廉洁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反映,听取对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梳理反馈意见。认真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针对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单独谈话的方式向班子成员反馈。我院“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向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分别反馈。

  (四)谈心交心。院领导班子成员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前,要拿出时间精力普遍开展谈心,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化解矛盾。谈心谈话要认真落实“三必谈”要求,即党组书记与每个党组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必谈,根据活动进展情况至少安排一轮谈心,并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进行。

  (五)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按照党章、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机关各项纪律规定,对照检察职业良知的践行要求,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查找廉政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检察长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由上级院党组把关;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由检察长把关,并报上级院党组审核。

  (六)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一周,领导班子要撰写形成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对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一)会议时间。时间安排在12月15至12月25日之间;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准备不充分的不能急于开会。民主生活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天

  (二)参会人员。专题民主生活会要邀请市院领导,旗委政府分管领导、政法委领导、纪委、组织部门有关同志和本院党组全体成员。

  (三)会议议程。会议由党组书记主持,议程有七项:1.党组书记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2.班子成员分别对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批评。4.班子成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发言,每名班子成员发言后,班子成员依次开展批评。5.相关参会领导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体情况进行评价。6.市院及相关参会领导讲话。7.党组书记就对贯彻市院及相关参会领导讲话讲话作表态发言。

  (四)会议有关要求

  1.会议材料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征求意见情况专题报告。

  2.会议期间,如无特殊情况,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得请假。

  四、会后相关工作

  (一)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民主生活会后,党组书记主持召开通报会。

  1.通报范围。出席民主生活会的上级领导,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和环节干部、服务对象代表。必要时向全体干警通报。

  2.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

  3.其他要求。会后,党组织要印发通报材料,并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二)评议民主生活会情况

  通报会上,组织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评议。

  1.评议内容。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思想认识、征求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面,需要注意和改进的地方。

  2.评议方式。采取书面评议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表见附件)。

  3.梳理反馈。评议表由政治处负责收回、梳理、汇总,并反馈。

  (三)上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会后15日内,形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在2015年1月中旬前,形成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经检察长审定后,以党组名义向上级院党组报告。

  (四)集中推进整改落实。一是认真开展“回头看”。对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依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的“两方案一计划一措施”和围绕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政法机关严重违法违纪案件以及身边的违法违纪甚至腐败问题,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逐条梳理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查缺补漏。二是持续用力抓好整改落实。对于“回头看”中发现的尚未整改落实的项目,要列出明确的完成时限;尚未完成的工作要加快推进力度,保持整改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对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专题教育活动“自选动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尽快处理,并建立规范执法的长效机制,加大岗位培训力度,促进活动成果转化。

  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

  专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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