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监督程序,推动案件实质化审理,确保案件质量,维护刑罚变更执行的公平公正,增强司法透明度,3月14日上午,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就阿某某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杭锦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淡鹏飞主持。
此次听证邀请了新闻媒体听证员、医务工作领域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共三名,罪犯本人参加了此次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及本案争议焦点,对罪犯是否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进行阐明,并对此次听证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了说明,罪犯详细地陈述了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理由。听证员在听取检察院和罪犯意见后,围绕案件的审查重点进行了询问,并对罪犯的社区矫正调查结果、医学诊断结论、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等文书进行审查,充分保证了本次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实体条件充分、办理程序规范,符合法律规定。承办检察官从社会影响性、社会危险性、教育惩罚性,罪犯身体状况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后提出检察机关的意见,医务工作听证员就罪犯身体状况进行精准监督并提出专业意见,人民监督员对罪犯进行当场核实,三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后进行了充分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
本案是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借助“外脑智慧”,提升诉源治理水平、防止“纸面服刑”的具体实践。淡鹏飞检察长表示,暂予监外执行制度是通过人文关怀的方式激发罪犯改造的积极性,鼓励和帮助其改过自新,使刑罚执行兼具“温情”与“严格”。
下一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公开听证工作,综合考虑法律、道德、人民群众的期待,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推动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以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为价值追求,积极履职,能动监督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