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沿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邀请隔河相望的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基层行”巡河活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
3月27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邀请旗公安局、旗水利局、独贵塔拉镇政府与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水利局,到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两市交界处,对黄河两岸进行实地查看,以“沿河步巡+无人机飞巡”方式,重点对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水土流失治理、乱采乱建乱占、河道堆放倾倒固体垃圾、河道高秆作物种植、非法捕鱼、防洪安全等突出问题进行检查、现场会商。公益诉讼办案人员采用便捷式公益诉讼快检设备对巡河几处点位现场采样进行水质检测;普法人员现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并发放法律宣传册。
巡河结束后,两地检察人员就黄河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事宜召开座谈会。从各地旗情院情、流经黄河段概况、落实机制制度情况、巡河检查突出问题、行政执法部门如何有效监管以及如何进一步强化巩固扩大协作配合“朋友圈”进行交流互鉴。
近年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共办理相关案件13件,其中,办理的“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黄灌工程垃圾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市环境资源领域典型案例、全区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多次通过“无人机巡查+实地走访”的方式,对候鸟迁徙、河道高秆作物种植、河道卫生、水污染防治、非法捕鱼等情况进行巡查。同时,举办“法安北疆 共护黄河”、“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巡河+普法”系列活动,提升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社会知晓度和公众参与度。今年是与巴彦淖尔市5个旗区检察院共同签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跨区域协作工作机制》并持续贯彻的第2个年头,依托机制的贯彻落实,两地检察机关进一步建立健全沿黄检察机关关于黄河流域跨区域协作保护长效机制,巩固了黄河保护新合力。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宁则天下平”。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本地实际,践行检察担当,进一步推动建立外部协作机制,全力凝聚多方共识,打破黄河生态治理“木桶”效应,守护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杭检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