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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风采展|“植”此青绿,以检察之名,守护青山——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时间:2024-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春季造林的黄金季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乘势而上,党员带头组成志愿服务队,吹响检察机关助力绿美杭锦“大干一场”的号角,集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植树活动中,围绕陶赖沟植树基地,种植了山桃、旱柳树、樟子松等159棵。检察人员热情高涨、干劲十足,发扬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的精神,挥锹铲土、培土围堰、提水浇灌。经过一下午的紧张劳动,不仅为杭锦旗添上一抹新绿,更为乡村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年年植树树成荫,代代造林林成森。守护生态环境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系,保护环境、传播绿色也是每个检察人员的责任所在。通过这次植树活动,不仅增强了检察人员的绿色环保意识,同时也增强了检察人员们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了积极参与国土绿化、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近年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守护“碧水蓝天净土”为己任,创建“益路护杭”公益诉讼品牌,打造“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普法教育实践基地”,秉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检察监督模式,以此为标杆、为契机,主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绿色发展和恢复性司法理念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之中,以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检察、绿色检察的理念,从而倡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生态保护习惯,推动全社会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筑牢绿色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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