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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单位风采展|厚植诚信理念 树立诚信新风 绘就文明底色——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时间:2024-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诚实守信文明新风,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检察人员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和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详细讲解个人信用记录的重要作用,并结合检察职能,重点讲解防范电信诈骗、虚假诉讼等相关法律知识,热情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引导群众关注并深入了解个人信用体系,珍爱信用记录,使“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不断深入人心。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居民诚信意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构建文明社会、诚信社会奉献一份力量。


近年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努力推进检察机关执法司法公信力建设,采取多项举措全力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持续发力打造诚信检察队伍。坚持诚信教育贯穿始终,举办专题学习会,院领导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以良法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内容,督促全体检察人员树立诚信为本、诚信为重的观念。建立检察人员诚信档案,检务督察联合派驻纪检组加强对“三个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督查,对不记录、不如实记录、不认真填报的检察人员或部门,严格按照违反“三个规定”制度的规定,进行问责,形成“问责一次,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努力塑造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检察形象。

二是久久为功在主责主业中贯彻诚信服务。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成立“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站”,聘请3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监督员,定期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重要活动,抓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落实。做活“检察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深入了解检察工作,多方倾听和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面对面”交流与沟通。常态化落实公开听证、人民监督员等制度,按照“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外脑”参与、释法说理,进一步推动听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自觉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工作规范化检查、监督出庭公诉等检察办案工作,通过人民监督员的答疑解惑,增强说理性。

三是以司法公信之“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涉企案件办理、企业产权保护、涉企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经营管理权保护、政务环境等方面开展检察监督。加大虚假诉讼惩治力度。充分用好“合规护企”“清挂护企”“防扰护企”“知产护企”“送法护企”五套经典招式,严格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聚焦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新领域、依法整治制售假冒食品、药品、日化用品、服装箱包以及盗版书籍、玩具、软件等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传统民生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四是以司法公信之“力”让“法治之声”飞入寻常百姓家。积极顺应网络媒体发展新形势,利用“两微一端一网”检察新媒体宣传检察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公益诉讼、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方面取得的成果,让群众及时了解检察职能及检察工作。围绕诚信宣传主题,聚焦检察工作中心,组织检察人员深入街道、社区、广场等地,详细介绍检察机关职能、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预防养老诈骗、知识产权、“3·15”消费维权等知识宣传手册,提升守信意识,做诚信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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