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简称“渝检护‘未’团队代表”)“时代楷模”称号,集中宣传了他们的先进事迹。为弘扬榜样精神、凝聚奋进力量,9月29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检察人员集中观看“时代楷模”渝检护“未”团队代表发布仪式专题节目。
通过集中观看楷模事迹,大家一致认为,“渝检护未”团队的先进事迹,生动展现了“渝检护未”团队长期扎根未成年人检察一线,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用心用情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感人事迹和卓越成效。一幕幕温情场景、一个个创新举措、一项项制度成果,让检察人员深受触动,对“时代楷模”的崇高精神有了更为直观和深刻的理解。
此次学习不仅仅是一次先进事迹的学习,更是一次初心使命的重温,一次履职能力的对标。下一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做到持续深化学习,内化于心,将“渝检护未”团队精神纳入常态化学习内容,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刻领会其精神内核,筑牢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思想根基;做到对标先进找差距,外化于行,对照楷模的工作理念、方法和成效,全面审视本院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明确改进方向;做到推动成果转化,务求实效,将学习激发的热情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积极探索符合杭锦旗实际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新路径、新机制,以更高水平的未检履职,为杭锦旗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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