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杭锦旗委员会宣传部、中共杭锦旗委员会组织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全旗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巡听旁听工作的通知要求,5月28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6次学习会。旗委宣传部副部长吴敏、宣传部干部杨淑印两位同志到会旁听指导。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淡鹏飞同志主持,全体在家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和实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反面典型案例等内容。领导班子围绕学习内容,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吴敏同志对本次学习研讨会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检察院党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中心组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持续深化常态学习、强化学用转化、规范学习管理,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强大动力。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强调:一要筑牢政治忠诚,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持续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常态化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的政治信仰和正确的履职方向。二要坚持学用结合,赋能检察履职实战。紧扣中心大局和检察主责主业,打破“学用脱节”壁垒,把理论学习与司法办案、普法宣传、风险防范、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以学促干、以干践学,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破解工作难题、提升办案质效、服务发展大局的具体行动。三要严守纪律底线,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以常态化理论学习抓实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锤炼务实作风,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四要常态长效发力,提升学习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巡听旁听工作组指导意见,细化完善学习机制、规范学习流程、丰富学习形式,不断提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水平,为全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