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日,杭锦旗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赵二为、杨玉山等7人寻衅滋事一案,我院指派公诉人李保荣、左智、项婷出庭支持公诉。该案庭审历时两天,采用庭审网络直播的方式公开进行审理。
庭审过程公开透明、合理有序,公诉人针对被告人的不认罪供述,有针对性的进行分别讯问及综合讯问,明确指出被告人供述中的矛盾点,进一步固定了案件事实。在举证阶段,公诉人结合指控的犯罪事实,合理运用检察机关出庭示证系统,通过电子屏幕公开示证的方式对案件关键证据进行展示,实现了较好的举证效果。在辩论环节,公诉人针对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及法律适用发表了公诉意见,很据本案的社会危害性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并针对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辩论意见进行充分有力的答辩,部分被告人在庭审最后陈述中表示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法律宣传教育效果明显。
庭审过程,公诉人以依法、公正、严谨的态度实现了对庭审程序的有效监督及把控,对辩护人诱供及针对公诉机关发表不当言论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与合议庭密切配合,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本案庭审直播画面流畅、清晰,吸引了当地较多群众观看,本次庭审不仅实现了对犯罪的有效打击指控,同时也取得了较好的法律宣传效果和法制教育意义。本案庭审遵循以公开保公正,提公信的原则,积极推进阳光审判和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对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起到良好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