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按照高检院《关于贯彻窨井盖相关指导意见推动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的通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察人员对镇区内窨井破损缺失情况进行专项排查,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经实地走访发现,锡尼镇镇区内多处人行道上窨井盖破损不全、松动、转移,井口外露,在上述“问题窨井”的周围未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语或防护措施,给群众出行埋下风险隐患。对发现的窨井盖长时间无人管护、已经受损等安全隐患,我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加强“问题井盖”的维护整治工作。
井盖是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井盖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将解决群众烦心事、揪心事放在首位,认真践行为民办实事好事的服务理念,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将检察工作融入到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努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供稿:第二检察部 袁媛